北林区慈善志愿服务大厅管理细则
北林区慈善志愿服务大厅管理细则
(试行)
本管理细则经服务队理事会研究制定,服务队监事会批准执行,具体内容如下:
北林区慈善志愿服务大厅由北林区民政局、北林区慈善总会、绥化市爱心传递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共同建立。经理事会认真筛选,并按照志愿者各自特点,特选出以下几位能力突出的志愿者3名,负责服务大厅的主要日常工作。服务大厅总负责人:芮金海(186-0455-9900),日常事务接待负责人:胡秀英(150-4661-2359),志愿者档案管理负责人:李志新(156-6508-7337),大厅办公电话:8212377。
一、工作考勤
1.服务大厅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。
2.作息时间: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,均开展服务。冬季:上午8:30—11:30时,下午13:30—17:00时;夏季:上午8:30—11:30时,下午14:00—17:30时。
3.实行签到制度,参与服务的志愿者计算志愿服务时间。每半天记录为一次活动,每次活动计入三个或三个半小时服务时间。
4.年终,由服务队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予以单独嘉奖。
二、服务内容
1.受理新志愿者报名、登记。
2.办理志愿者转正、建档。
3.志愿服务信息录入及志愿者电子档案管理。
4.群众志愿服务需求登记。
5.接收慈善物资捐赠。
6.慈善物资发放(介绍并指引群众到爱心屋领取衣物)。
7.办理民政局、慈善总会、志愿者服务队交办的临时事项。
三、工作纪律
1.在办公区域必须穿着队服。
2.在办公区域绝对禁止打闹、吸烟、玩电脑游戏、网上购物、看电影等行为。
3.接待群众问询,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回答。
4.如有特殊原因,需要提前离开,应向负责人请假。
5.爱护服务队公有财产,禁止资源浪费。
6.工作期间保管好个人物品,防止丢失损坏。
7.人走电断,保证安全。
四、服务承诺
1.接受咨询时,一次性告知申请事项所需材料,确保一次性受理,需申办人补交材料的,一次性讲清补交材料内容,确保第二次受理。
2.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按时办结,不借故推诿,杜绝不负责任的现象。
3.开展“三声”服务,即来有问声、问有答声、走有送声。对前来办事的申办人做到热情接待、以礼相待,耐心解答,使用文明、规范用语,不说粗话。
五、首问负责制
1.对到服务大厅来咨询或办事的人员,第一个负责接待和办事的窗口人员为首问负责人。
2.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,主动了解办理事项,认真给予答复,不得推诿。
3.对于非服务队业务范围内的问询,禁止随意答复,应该指引其到其它部门咨询。
4.如果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时,要做好登记,及时联系具体承办人员,确定办理时间、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。
六、人事档案管理制度
1.档案管理范围。服务队志愿者档案、志愿者参加活动名册、志愿者参加活动时间记录、奖惩记录等有关文字材料和电子档案;
2.人事档案由专人负责整理、录入、管理,窗口工作人员只负责志愿者注册的材料接收和登记工作。
3.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,不得随便翻阅、复印和外泄志愿者个人信息。
七、卫生保洁制度
1.全体工作人员须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,不随地吐痰,乱丢纸屑,保持大厅室内室外、台前台后整洁卫生。
2.各窗口要坚持做到每日及时整理办公用品、资料、办公用品、对外宣传资料要按规定位置规范摆放。每日的整理工作须在下班离岗前完成,办公桌面和台面不得有纸制文件资料和杂志、书报等。
3.重大节日或活动开展集体环境卫生大扫除。
绥化市爱心传递青年志愿者服务队
2017年06月04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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